第367章 保护儿童乃是人类应尽的义务(二合一)
第367章 保护儿童乃是人类应尽的义务(二合一)
「虽然我很讨厌美国政府,但我不得不承认,美军的将兵们非常勇敢。
「他们就像老虎一样,高唱著《扬基曲》,欢呼著冲进无人区。
「他们的指挥官拼尽全力才能拉住他们。就连伤员都热情高涨,渴望战斗。
「我亲眼看到一个连队的全部军官和军士都倒下了,一名下士接过指挥权,带领士兵们继续推进并完成了目标。
「尽管伤害惨重,但临危受命的美军第3师成功守住马恩河,赢得了马恩河岩石」的美誉。
「我们和曾奇就是在这场战役中结识,并成为关系良好的朋友。
「他是我和雨果负责教授的诸多美军士兵的其中一员。
「起初,曾奇给我的印象并不算好。
「他总是板著张脸,仿佛全世界的每一个人都欠他一盎司的黄金。
「话虽如此,他的才能和勇气却让我不得不钦佩。
「他是我见过的最英勇的美军士兵,同时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机枪手。」
在说到「机枪手」这一词语时,福楼拜扯了扯嘴角,一抹讥讽的神色在其颊间浮现。
「许多人以为机枪手只要体魄好、扛得动机枪,会搂扳机就行了————这完全是大错特错。
「机枪手可不是普通的十兵,而是一个经过特殊训练、拥有极高战术价值的技术兵种。
「一名合格的机枪手,不仅要有钢铁般的心理素质以及强健的体魄,而且还必须要有出色的战术意识、过硬的技术与机械素养,精通装填与故障排除,了解弹道学————而曾奇将机枪手所需的这些素养;统统做到了极致。
「他的身形不算高大,却能将15公斤重的白朗宁M1917重机枪和28公斤重的三脚架扛起来跑。
「即使有无数发炮弹在其身周爆炸,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坚守战斗岗位。
「最令人吃惊的是,他对弹道有著极为强烈的直觉,。
「就像是自带标尺一样,他总能知道要如何调整枪口,才能使子弹落进自己想要的位置里。
「同样的一挺机枪,他打出的火力就是要比其他机枪手猛烈。
「这么说或许略显夸张,可我是真心这么认为的个曾奇顶得上三个德军机枪手!
「雨果,接下来换你讲,我说得嘴巴都干了,得补补水才行。」
说罢,福楼拜举起手中的威士忌,「吨吨吨」地开怀畅饮。
雨果短暂地构思措辞后,将故事讲述了下去:「在蒂埃里堡战役渐趋白热化的紧要关头,德军的炮火正面击中我们的阵地,硝烟散去后,战壕里几乎不剩几个活人。
「面对如潮水般涌上来的德军,我、福楼拜、曾奇,以及还能动弹的另外几名士兵,不得不结成一个临时的战斗小组。
「曾奇负责火力压制。
「福楼拜负责精准点射。
「我什么都干。时而扔手榴弹,遏阻德军的进攻势头:时而捡起脚边的冲锋鎗,打空一个又一个弹匣;时而挥舞铲子,将扑进战壕里的那些德兵的脑袋统统敲烂。
「这一仗打得很辛苦,那种濒临极限的绝望感,几度让我回想起凡尔登战役和索姆河战役。
「幸好有曾奇在,才没让此役成为我和福楼拜的滑铁卢。
「曾奇在这场战斗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有好几次德军就要突破防线时,都是多亏了曾奇的拼死奋战,才成功守住阵地。
「他和他的搭档扛著重机枪、三脚架和弹药箱,在战壕里反复游走,凭著神平其神的射击技术,一次次地打灭德军的进攻势头。
「不论战况有多么糟糕,他的重机枪从未哑火过,始终在发出轰鸣。
「可以说,如果没有他的英勇拼杀,我和福楼拜恐怕都要死在这场战役里。
「虽然我一点也不怀念战争,但如果没有这场艰险的恶战,我们和曾奇就没法成为关系要好的朋友。」
刚完成「补水」的福楼拜,微笑著接过话头:
战友情」就是这么奇妙。只要生死与共的经历,那么彼此间的关系就会迅速升温。」
雨果点头相和,随后简明扼要地为故事收尾:「蒂埃里堡战役胜利后,美国政府为了表彰曾奇的英勇,给他颁发了一枚美国陆军的第二高荣誉—杰出服役十字勋章。
「再之后,他又参与了多场战役,虽然受过不少伤,但好在身体没有残疾,也没罹患什么精神创伤,幸运地活到大战结束。」
福楼拜以「横插一嘴」的方式,拿回了「讲述者」的方式:「他目前正定居在芝加哥,以经营中餐馆为生。
「这么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在保持书信来往。
「在得知我和雨果目前都定居在旧金山后,他突然来信说要带女儿来旧金山看望我们。
「那家伙在信里反复夸耀自己的女儿在最近的考试中取得了多么优异的成绩。
「他很实诚,直接在信里表明他的这趟旧金山之行」,是为了奖励女儿,带她去看她心心念念的大海,捎带著让我们亲眼瞧瞧他女儿有多么可爱、多么乖巧。」
说罢,福楼拜抽了抽嘴角,颊间浮现「真是拿这个家伙没有办法」的怪异神色。
雨果亦不约而同地露出同款表情。
李昱安静地聆听到最后。
一名华裔机枪手的战争往事————这种世所罕见的传奇经历实在精彩,他都听入迷了。
在沉思片刻后,李昱情不自禁地呢喃道:「身为一名华裔美兵,却能拿到级别这么高的勋章————他的事迹都足以写进教科书了。」
李昱未曾有过在美军中服役的经验,但他猜得出来,一名黑发黑瞳的华裔在白男扎堆的环境里,将会遭受多么过分的歧视、欺压。
这时,李昱倏地想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忙不迭地追问道:「既然他要带他女儿来看望你们,那他的老婆呢?他不带他老婆一起来吗?」
福楼拜苦笑著摇了摇头:「曾奇没有老婆,他曾有一段失败的婚姻,离婚后至今保持单身,他的女儿是收养的。」
雨果紧接其后:「李先生,你还记得我刚才提及过的曾奇的搭档吗?」
李昱点点头。
稍微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机枪手都是有搭档的,其职责是让机枪能持续、安全地射击。
简单说,就是主射手负责扣动扳机,而他的搭档们负责处理其他所有事情。
雨果的话音在继续:「曾奇的搭档名叫奥迪·巴斯隆,是一位出色的副射手兼弹药手,我们和他的关系也很要好。
「只可惜,在大战末期的默兹—阿尔贡战役中,他被一颗流弹夺去了性命。
「曾奇于战后收养的女儿,正是奥迪·巴斯隆的遗孤一名金发绿眼的白人女孩。」
李昱听罢,不禁流露出意外的神色。
由单身华裔抚养的白人女孩————在当前年代的美国,这样的父女组合委实稀罕,以致于李昱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她叫什么名字?听你们讲了老半天的故事,我还不知道这女孩的名字呢。」
雨果立即答:「她叫爱丽丝。」
冷不丁的,福楼拜倏地以「差点忘记问」的口吻向李昱问道:「说到爱丽丝————李先生,我们正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你的意见。
「人家大老远地跑来游玩,我们总得送点见面礼给人家。
「可我和雨果都是单身汉,从未有过养育儿女的经验,所以我们完全不知道该送什么东西给爱丽丝。
「你是年轻人,你应该要比我们这样的大叔更懂孩童的喜好。」
李昱摊开双手,摆出「爱莫能助」的动作:「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并没有年轻到那种程度。既然你们和曾奇长期通信,那他就没在信里提及过爱丽丝喜欢什么东西吗?」
雨果和福楼拜怔了怔,继而面面相觑,交换著思索的眼神。
少顷,福楼拜「啊」了一声:「我想起来了,曾奇似乎曾在信里说过,爱丽丝非常喜欢画画。」
雨果作回忆状:「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李昱轻轻颔首:「既然她喜欢画画,那我就送她一本画册和一套画笔吧。」
闻听此言,雨果和福楼拜后知后觉地瞪大眼睛。
「等等,你送画册和画笔,那我和雨果送什么?」
李昱耸耸肩,「友善」地笑笑:「这就任由你们发挥了,反正我、简奈尔和奥莉西娅已经预定了画册与画笔。」
是日,夜晚(19点02分)
旧金山,枫树街,「简宅」
「想在我家举行欢迎宴?当然可以!」
果不出李昱所料,他前脚刚问毕,后脚两眼放光的简奈尔便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
尤其是在得知来客中有一名8岁的小女孩后,她眼里的光芒更灿烂了几分—一每当面对小孩时,她总会流露出最温柔的一面。
「既然家里要来客人了,那我可得好好地准备一番才行!」
简奈尔说著卷起右臂的衣袖并弯起右胳膊,十分可爱地比了个「看!我多强壮!」的姿势。
被她逗乐的李昱笑了笑:「修女,你明天早上有空吗?客人们后天晚上就到,所以我想在明天就置办好宴席所需的全部物品,如果你明早有空的话,就陪我去一趟商场吧。」
李昱话音刚落,简奈尔便迫不及待地、兴冲冲地欢声道:「可以呀!我明天早上正好有空!」
「那就有劳你了。」
李昱隐瞒了些许实情。
他之所以会想于明早前往商场购物,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他好久没去商场逛逛了,想久违地散散步。
另一方面便是想在购物之余,捎带著办一件正事。
翌日(10月7日),早上10点12分旧金山,某商场,某画具店身穿牧师服的李昱与身穿修女服的简奈尔并肩站在货架前方,有说有笑地挑选礼物。
出于习惯使然,不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私底下,简奈尔都喜欢穿修女服。
李昱亦是如此,他完全是把牧师装视作常服。
既修饰身形,又不会太过紧绷,而且还有束腰设计的牧师装,非常符合其喜好。
值得一提的是,它还兼具实用性——在以新教立国的美国,身穿牧师服能省去不少麻烦。
许多原本想找李昱茬的混混,在看见他身上的牧师装后,往往会因忌惮而退缩。
虽然教训这些混混有经验值可拿,但很不划算,为了拿那一点点经验值而浪费时间和心情说不定还会引来警察的注意—实在不值当。
因此,对李昱而言,牧师装还有「保护色」的属性。
「牧师,你觉得哪款蜡笔比较好?」
简奈尔的两只手各举著一款蜡笔,征询李昱的想法。
「既然是准备送给小孩的礼物,那我觉得颜色越绚丽越好。」
李昱边说边蹲下身,一丝不荀地扫视货架下方的那一排排蜡笔。
看著表情认真的李昱,简奈尔眨巴了几下眼睛————她不自觉地回想起往事。
这已经是颇久以前的事情了一在她刚认识李昱时,李昱曾请一名素昧平生的报童吃冰淇凌。
(第12章《李昱的背影》)
追忆完过往后,她微笑著、忍不住地开口问道:「牧师,你很喜欢小孩吗?」
李昱轻挑眉梢,哑然失笑:「你以前好像也问过我这个问题。」
当初请报童吃冰淇凌时,简奈尔就曾这般询问李昱。
是时,他随口讲了一句「我偶尔会请小孩吃冰淇淋」,就含糊带过了。
这一回儿,他不再随口敷衍,稍作沉思后缓声道:「老实说,我并不那么喜欢小孩。
「不听话、控制不好情绪、无序地释放过剩的精力————小孩的这些特性,总会让我生厌。
「不过,在见惯了成人的浑浊、麻木的眼睛后,小孩的尚未受过污染」的眼睛,总因太过闪耀而让我直想别开视线。」
简奈尔就像是听见了什么出人意料的回答,连连眨动美目。
很快,漂亮的小脸染满欣悦的神色。
「牧师,你和我想到一块去了。不成熟的小孩确实是缺点多多,但跟他们身上的美好之处相比,他们的这些缺点全都变得不值一提了。」
李昱笑了笑,随即以半打趣的语气补上一句:「所以,我从不饶恕那些伤害小孩的狗杂种。」
简奈尔一边换上肃穆的眼神,一边连连点头附和:「我也是。我最不能饶恕的罪行,就是迫害孩童。」
二人间的这组对话,只是一个小插曲。
他们边聊边看,不一会儿就看遍了货架上的每一款蜡笔。
因为实在不知哪一款好,所以他们索性挑了颜色最多样的那一款。
当李昱和简奈尔提著大包小包的一袋袋物品,不紧不慢地走出商场时,一阵中气十足的男声遥遥传来:「时代在进步!世界在进步!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
李昱循声望去,便见一名身形高大、相貌英俊的中年人站在不远处的一个临时搭建的小讲台上,卖力地向现场众人发表演讲。
「————简奈尔,可以陪我去听听那人的演讲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这似乎是市长参选人的拉票演讲,牧师你对这个感兴趣吗?」
「嗯,算是吧。」
李昱的嘴角挂起耐人寻味的笑意。
这正是他今天在购物之余所要处理的正事一近距离地观看唐纳德·约翰·华格纳的拉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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